2006年2月1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借绿地不还 收罚单十万
李文清

  温州某建筑公司前年在承建温州海坦山公园内一建筑工程时向市政园林部门借用了820平方米的绿地作为临时用地,期限为1年。但借期到后,该绿地内仍堆放着大量施工用具和建筑材料迟迟不清理,严重影响了公园景观和市民游览。执法部门多次要求整改,但该单位总以各种理由推托。为此,温州市行政执法局近日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